DMG MO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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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伤害和疾病:在职义务,而不是“对”

报告受伤和疾病并不是一项权利。雇员有义务报告,雇主有责任记录、调查和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必要时进行再培训,并消除发现的任何危害。

我刚刚准备好了关于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局关于“改进工伤和疾病追踪”的最新补充通知。在此通知中,他们并没有提出任何监管语言供雇主审查和提供意见,而是建议:

  1. 要求雇主告知雇员他们有权报告受伤和疾病。
  2. 要求雇主对工伤和疾病报告的要求是合理的,而不是过分繁重的。
  3. 禁止雇主对报告工伤和疾病的雇员采取不利行动。

店铺经理的想法是以某种方式试图劝阻报告伤害和疾病是对我的外国概念。我的第一个监督工作是美国钢铁的实验室主管;我可以告诉你,我的前2周就是在那项工作是安全培训和安全审计阴影。有很多方法可以在钢铁厂中受伤或杀死,在那里一切都比人更大,更加艰难,而且具有比人类更高的马力,更不用说暴露于极高的温度(熔融或炽热的钢)或实验室危险的情况下酸和有毒化学品。

注意安全是我们通过保护员工的健康和福祉来维持我们的业务。

在我访问的精密加工商店,业主和经理看到安全的安全性,作为保护员工的手段,并确保业务不会被灾难的后果危及。即使我们使用许多相同的过程,我们的精密加工行业也比制造金属部门较低的飞镖率。

报告伤害和疾病的想法是“权利”是荒谬的。OSHA一般职责条款明确指出,这是一项义务或义务:“每个员工应遵守职业安全和健康标准,以及根据本法令发布的所有规则,法规和订单,适用于他自己的行为和行为。”29 U.S.C.§654,5(b)(1)。

为什么这个问题对你和你的商店有重要性?如果是正确而不是义务,怎么办?

一个关键问题是,权利可能是可污染的:也就是说,可以选择不锻炼他们的权利,例如,投票或他们的Miranda权利。权利与义务不同。

有义务报告的原因是雇主可以识别有助于伤害或疾病的危险条件,并采取纠正措施来消除它们。报告还允许雇主在需要时向受伤的工人提供再培训。如果员工没有报告酌情酌情(因为它是他们报告的权利,这意味着没有报告的权利),本公司可能无法了解危险。工作场所危害和危险条件的数量可能会增殖。员工可能不愿意报告的原因包括尴尬,不想承认他们未能遵循安全工作指示,希望避免再培训等等。

关于报告受伤和疾病的现行规定是明确的。员工报告受伤和疾病的义务是明确的。OSHA没有必要通过在义务和权利之间制造语义谜题来制造混乱。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除了没有记录在案的奇闻异事之外,关于伤病报告条例需要进一步工作的想法是荒谬的。“雇主应当遵守职业安全与健康标准颁布在这种行为,”和“每个员工应当遵守职业安全与健康标准,和所有规则,规定和命令依本法适用于自己的行动和行为,“毫无疑问,各方的义务。

报告伤害和疾病不是正确的。雇员有义务报告和雇主责任记录,调查和采取适当的补救行动,以便根据需要进行重新培训,并清除所确定的任何危险。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向OSHA提供了对这种荒谬的提案的评论,如果我们要维持安全的商店并减少危险,每个人(雇主和雇员)都需要履行其在OSHA法案下的义务。对于员工来说,这是报告的责任。对于雇主来说,有义务采取纠正措施来消除可能通过员工伤害和疾病报告识别的危险条件。

所需的法规已经在书籍上。没有必要通过称之为右翼来造成伤害和疾病,并将其称为更令人困惑。

这是一种责任。这就是为什么他们称之为一般关税条款。
你可以在short.productionmachining.com/GenDuty上找到一般关税条款。

-精密加工产品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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